每個人都是自己生命的主人,對於自我生命的責任,
你有自己做主的權利,你有決定的權利。
你的身體是屬於自己的,你有身體的自主權。
自己的身體別人是無法替你做決定。
決定自我、實現自我,而非可假手於他人。
因此本講座以基本自主權為核心價值,
藉以架構個人身體自主權之法理基礎,
進而對於調和緊張之醫病關係能提供助益。
活動日期:2023.05.11(星期四) 9:30-11:30
指導單位:高雄市政府社會局婦女館、高雄市政府衛生局
主辦單位:社團法人高雄市聰動成長協會、港都電台FM98.3
共同主辦:國立高雄師範大學-高教深耕計畫、國立高雄師範大學-成人教育所
高雄長庚醫院-智能與老化中心
活動地點:高雄市三民區九如一路777號(女人空間)
活動專線:07-3920818#13、16(朱小姐、吳小姐)
07-3979672#22(賴小姐)